保加利亚永久居留申请
下列外国申请人资格根据保加利亚共和国法案
保加利亚籍的外国公民
1. 已与外国公民结婚超过5年并在最近5年内无间断居住在保加利亚的申请人
2. 未婚并依靠永久居留在该国的外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申请人
3. 在过去3年中一直合法居住在保加利亚的保加利亚受养公民(例如18岁以下的孩子)的父母
4. 在提交永居申请前,根据欧盟长期居留许可或长期居留许可在保加利亚至少居住了5年的申请人(最常见的要求之一)。在此期间,他们在国外的停留时间不应超过30个月
5. 在该国投资超过1,000,000保加利亚列弗(100万保加利亚列弗)的申请人,或者通过以下方式增加了投资的金额:
o 在保加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加利亚公司的股票
o 保加利亚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和国库券以及衍生工具(期限不少于6个月)
o 保加利亚政府拥有50%以上股份的资产的所有权(根据私有化和私有化后控制法)
o 保加利亚公司的政府股份
o 保加利亚的知识产权(例如,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创意,发现,发明)
o 公司与保加利亚政府之间的特许经营权,该特许权赋予在政府管辖范围内经营特定业务的权利。
6. 在保加利亚有执照的信贷机构至少投资了1,000,000 BGN的申请人,并且至少投资了5年。这不能用作由其他保加利亚信贷机构提供资金的贷款的抵押。
7. 对在非受管制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保加利亚公司进行了至少600万保加利亚列弗的资本投资的申请人
8. 非保加利亚籍但出生在保加利亚,因驱逐出境(或自愿)而失去保加利亚公民身份并打算长期留在该国的申请人
9. 在1998年12月27日之前移民至保加利亚或在保加利亚出生或父母与保加利亚公民结婚的申请人
10. 保加利亚公民的家庭成员,他们在保加利亚居住了至少5年,无间断
11. 在1998年12月27日之前移民至保加利亚或在保加利亚出生,并且不被视为前苏联共和国公民的申请人
12. 从事经济活动并获得经济部认证的外国公民
13. 由保加利亚的外国父母所生和遗弃的孩子,被安置在儿童保育机构中/提供了可满足评估需求(作为保护措施)的寄养服务
14. 通过在保加利亚公司中部署超过50万保加利亚列弗的风险投资在该国进行投资的外国公民。申请人必须是持有公司大部分股票并通过投资取得以下成就的合伙人或股东:
o 收购固定资产,金额为500,000 BGN
o 为保加利亚公民创造至少10个工作岗位
o 居住期间投资的可持续性
永久居民许可证的持有者享有与保加利亚公民身份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但明确禁止的权利和义务(例如,通过注册和投票参加政治进程,加入警察部队或军队)。永久居留证是获得保加利亚公民身份的关键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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